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
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5、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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