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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18:12:48 股吧网页版
英杰电气: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2.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金杰先生、副总经理崔连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世伟先生及财务总监张海涛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20,5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547%。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2.00 元/股(含本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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