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11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金额按项目总订单量纲测算约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合同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正式订单及合同履行进度可能受客户生产经营计划的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周期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发生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正式订单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尔特领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锐”)与 AIM株式会社(以下简称“AIM”)本着友好合作的基础,共同签署了《AIMEVM 量产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AIM 委托公司及上海领锐共同承接组织 AIMEVM 的整车生产制造,合同总金额按项目总订单量纲测算约为人民币 47,000 万
元。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含当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
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形,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 AIM 株式会社(AIM Co.,Ltd.)
法定代表人 铃木幸典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日元
所在地 日本爱知县名古屋市中村区名站一丁目 1 番 1 号 JP 塔名古屋 25 楼
主营业务 工程服务业务、新能源汽车研发与实证实验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领锐与 AIM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 AIM 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量产采购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据公开信息查询,AIM 成立于 1998 年,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以汽车领域为核
心的工程服务公司。AIM 自创立以来,在汽车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技术,致力于利用在汽车领域培植技术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汽车工程服务。AIM 于2012 年启动新能源汽车项目。公司与 AIM 前期已进行友好合作,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AIM 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方
甲方:AIM 株式会社
乙方:上海阿尔特领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三)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及付款条件
鉴于甲方与丙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甲方委托丙方进行小型 EV 项目的开发业务。在此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签订本量产供货协议,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组织 AIMEVM 的整车生产制造,乙方以整车的形式交付甲方。并由甲方委托丙方,对量产生产中进行技术支持。
1、合同车辆:乙方为甲方组织制造的 AIM EVM。
2、合同总金额:按项目总订单量纲测算约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以到达指定港口的单价计算)。
3、订单:在本合同期限内项目总订单量纲框架下,甲方分期向乙方下达正式的采购订单。
4、付款条件:甲方于订单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含)向乙方预付订单金额的 50%;于装运前 5 日内开立并送达剩余订单总金额 50%等额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并承诺该 50%的货款于乙方发货后三周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
(四)合同期限
1、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含当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如果合同的
某一条款内容延长超过合同期限,此条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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