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17:43:06 股吧网页版
测绘股份:关于测绘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测绘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测绘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测绘转债”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若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届时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测绘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
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 号)核

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821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0,668.21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8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
月 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48 元/股。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4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2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28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测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未来触发“测绘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届时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测绘转债”。
三、风险揭示

公司将根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