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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8:52:24 股吧网页版
派瑞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

第五条 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在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1.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依据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2. 各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2. 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 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公司投资后,应对被投资单位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并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第七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

(一)公司发生的下列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对外投资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 3 项或者第 5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
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可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除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外,公司的其他对外投资事情均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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