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4 19:46:04 股吧网页版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饶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先生(公司董事)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饶捷女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饶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066,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903%,计划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64%;若在本 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持股及拟减持数量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拟减持股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姓名 (股) 股本比例 份数量 占其自身总 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持股比例 本的比例

持股 5%以上股东
饶捷 25,066,700 3.1903% 600,000 2.3936% 0.0764% 饶微(公司董事)
的一致行动人兼董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64%)。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先生(公司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饶捷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其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
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自饶微、饶捷、胡毅、徐定红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