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目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5
二、本次发行概况...... 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23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24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28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28
释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预案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胜蓝股 指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发行人
本预案 指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
45,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胜蓝股份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 45,000.00 万元),具体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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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