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18:05:06 股吧网页版
锋尚文化: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54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锋尚文化”)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沙晓岚先生、王芳韵女士、于福申先生、苗培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仁玉先生、周煊先生、钟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钟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候选人简历
沙晓岚先生简历

沙晓岚先生,1962 年,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5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舞台灯光设计专业;
1990 年 8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灯光设计师;2001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舞美设计;2002 年 7 月
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历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沙晓岚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0,440,919 股,与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王芳韵女士为夫妻关系,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晟蓝”)82.24%的出资份额,西藏晟蓝持有公司 8.82%的股份。除此以外,沙晓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芳韵女士简历

王芳韵女士,1965 年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6 月、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
先后就读于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专业。1989 年 8 月至今,历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生、心脏中心副主任,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医生;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执行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芳韵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4,937,500 股,与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沙晓岚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以外,王芳韵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