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2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卡倍转0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9月2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的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9.24元/股)的130%(含130%,即38.01元/股),已触发“卡倍转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卡倍转02”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卡倍转02”,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如再次触发“卡倍转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12月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卡倍转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卡倍转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80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8”,债券简称“卡倍转02”。
(三)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17日至2030年1月10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01元/股。
2、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卡倍转02”转股价格的议案》。“卡倍转0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1.4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8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卡倍转02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6日)起由41.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9.24元/股。
二、“卡倍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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