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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20:25:05 股吧网页版
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卡倍亿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卡倍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2 月 24 日,民生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卡倍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4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
方式对卡倍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介绍了规范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禁止减持情形、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等规定,并结合相关案例对违规交易股票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进行了讲解。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民生证券卡倍亿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金仁宝(保荐代表人)、肖兵(保荐代表人)、刘子淳(持续督导小组成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卡倍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管理人员在自身行为规范及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卡倍亿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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