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或“公司”)发布关于“卡倍转02”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称,距离“卡倍转02”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交易日,即1月14日下午交易时段,1月1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卡倍转02”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100.00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卡倍亿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卡倍转02”的议案》,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卡倍转02”当期转股价格(29.24元/股)的130%(含130%,即38.01元/股),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卡倍转02”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卡倍转02”的提前赎回权利。
“卡倍转02”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月1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距离“卡倍转02”停止转股仅剩最后半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4日下午交易时段),2025年1月1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卡倍转02”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100.00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卡倍转02”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特提醒“卡倍转02”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卡倍转02”将按照100.004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卡倍转0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卡倍转0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卡倍转02”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