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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20:13:08 股吧网页版
杰美特: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9,8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50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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