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4.52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39,152 股至4,078,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至 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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