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6 月 6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核查。鉴于公司及中介机构关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前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问询函将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前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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