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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