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大叶股份
股票代码:3008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余姚市四明广场4幢1201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
住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LN, HONG KONG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LN, HONG KONG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28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晓波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
权益变动性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变动超过5%。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叶股份中拥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大叶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谷泰国际有限
公司、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余姚德创
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晓波
金大叶 指 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谷泰 指 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HONGKONG
GOTEX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香港金德 指 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ONGKONG
KINGD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IMITED)
德创骏博 指 余姚德创骏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 指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
变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