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大叶股份”)拟通过其
全资子公司 RUNBO INT PTE.LTD.(以下简称“大叶润博”),从 AL-KO GmbH 处
以现金方式收购 AL-KO Gerte GmbH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一)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实质性调查、论证,并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形成初步方案。
(四)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叶润博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购
买协议》,对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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