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8 18:21:24 股吧网页版
狄耐克: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300884 证券简称:狄耐克 公告编号:2024-078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跃先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聘任胡传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杨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辉先生因
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杨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杨辉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对任期届满前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杨辉先生在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期间,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杨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缪国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跃先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跃先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传盛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传盛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景北二路 8 号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2-5760257

传真号码:0592-5760257

电子邮箱:dnake@dnake.com

三、备查文件

1、杨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王跃先先生简历

王跃先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历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总监、业务董事职务。2024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跃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胡传盛先生简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