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4年10月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5.5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虹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长虹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24122598544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最高限额 5,000.00万元人民币,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同时,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241216226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最高限额 5,000.00万元人民币,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
证
债权 担保最
债 人
人 高限额 保证
务 (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甲 (万 方式
人 乙
方) 元)
方
)
1、主合同项下债务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务(包括或有债务) 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
本金、利息、罚息、 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
复利、违约金、损害 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
费用。利息、罚息、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
计算,并计算至债务 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九江 江 科 还清之日止。实现债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银行 连带
西 翔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3、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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