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编号为 83100520240000546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农行合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编号为 383271253SME2024 保 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中行合同”)。
农行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0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8
日止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鹭意办理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中行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
止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鹭意办理各类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12416R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厦门市莲花新村龙山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6、注册资本:2446.4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2 年 07 月 03 日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开发聚酯长丝母粒和各种纤维母粒、各种彩色塑料母粒;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 100%股权。
10、厦门鹭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厦门鹭意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
计) 计)
总资产 199,846,159.50 203,38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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