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合计作废 63.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中,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 万股予以作废,其余 152 名激励对象中,103 名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23.2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中,3 名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0.2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后,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61 人调整为 1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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