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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1 18:17:35 股吧网页版
日月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 0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要求,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人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号)同意注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4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6,672,424.5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81,727,575.47元。2020年11月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天宝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云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南京东路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顺外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及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 编号 :2024-001)。

三、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说明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 资金和资源配置,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结合轨道交通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布局,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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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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