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625,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13.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4,556,25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857,121.9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4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2024年9月 销户日期
30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 520300788014000 2022 年 12
1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02 170,179,631.00 - 月 29 日
湖州德清支行
2 杭州银行股份有 330504016000025 57,689,648.00 - 2022 年 12
限公司德清支行 4098 月 28 日
浙江德清农村商 2022 年 12
3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262655885 39,126,467.00 - 月 29 日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22 年 12
4 限公司湖州德清 572901050210666 30,000,000.00 - 月 29 日
小微企业专营支
中国建设银行股 330501647327096 2021 年 9 月
5 份有限公司德清 66777 58,861,375.96 - 1 日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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