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4 18:58:57 股吧网页版
特发服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2025 年 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1 日。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刚、王超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
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