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特发服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56.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3-141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19,323.79 19,323.79 7,168.06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8.50 5,008.50 1,805.66
3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4,548.00 4,548.00 850.01
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
4 97.42 97.42 97.42
节能改造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 1,950.00 1,950.00
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
6 理有限公司 51%股权增 8,500.00 3,592.06 3,806.89
资
合计 39,427.71 34,519.77 15,678.04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4,519.77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43,256.63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736.86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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