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决议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3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0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1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 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6,6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66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128.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
1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0,667.70 30,667.70
2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3,114.42 3,114.42
3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81.66 6,281.66
4 补充营运资金 5,700.00 5,700.00
合计 45,763.78 45,763.78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
1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7,253.75 29,619.30
2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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