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4-05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
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对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进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何信义先生、
何攀先生、肖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和子公司应对各种舆论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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