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一致行动人赣州市同裳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07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一致行动人赣州市同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裳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裳投资拟于 2025 年 01 月08 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赣州市同裳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志投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黄志毅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裳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汉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4,108,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45.6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黄志毅先生通过汉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6,825,905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1.06%)。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同裳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同裳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一致行动人同裳投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同裳投资自有资金。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7 日)择机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窗口期不增持)。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亦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数量预计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其他事项: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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