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股份 ......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股东 ...... 9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董事 ......27
第二节董事会 ......31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监事会......38
第一节监事 ......38
第二节监事会 ......39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内部审计......43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第九章通知、公告......4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6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8
第十二章附则......4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572698184Q。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7.4000 万股。其中,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1,347.4000 万股,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DOBE 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安化路 492 号 1 幢 707 室,邮政编码:2000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113.769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助力中国创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创意设计服务,建筑设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网络系统集成。
第三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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