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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3 18:29:11 股吧网页版
奥雅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兰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兰芳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兰芳,女,1986年7月6日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深圳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兰芳女士于2008年至2010年任职深圳市天源隆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0年至2017年任职雅克筑景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17年至2019年任职深圳伯立森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9年至今任职公司人事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兰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兰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兰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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