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19:43:26 股吧网页版
奥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
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宝章先生(董事长)、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王拥军先生、赵振先生

独立董事:吴胜涛先生、赖向东先生、林强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胜涛先生(主任委员)、赖向东先生、王拥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林强先生(主任委员)、吴胜涛先生、赵振先生;

(3)提名委员会:赖向东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吴胜涛先生;

(4)战略委员会:李宝章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吴胜涛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4-036)。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伍洪记女士(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兰芳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4-037)。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

副总裁:王拥军先生

财务总监:张建军先生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2)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负责人:黄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月秀女士

(3)证券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