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辉安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3 号),恒辉安防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0,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739.87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260.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213 号)。
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260.13 万元,低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1 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54,551.81 45,000.00 44,260.13
纤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59,551.81 50,000.00 49,260.13
截至2024年10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年产 4,8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 44,260.13 97.10
维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260.13 5,097.10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9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569.56万元(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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