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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9:41:05 股吧网页版
震裕科技: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零二四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03.8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激励计划所称股本总额为
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10,278.3837 万股的 3.93%。其中,首
次授予 353.8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0,278.3837 万股的 3.44%,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 87.62%;预留 5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0,278.3837 万股的 0.49%,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12.38%。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预留部分将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27.51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22 人。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标准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八、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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