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5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和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起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49.96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及完成情况
1、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91,8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12%。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2,648,52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的比例为
2.524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9.8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3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9,530,020.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从 2024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实
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119,530,020.11 元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 6,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12,000 万元(含),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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