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77,298,28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970,000 股后的股本76,328,28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632,828.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制 定 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