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20:50:38 股吧网页版
*ST恒宇: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ST恒宇 公告编号:2024-040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斌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21.2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稳定和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721.20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