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4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942,875 股,与之相关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发出本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起 45 日内,每个工作日 9: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 36号办公楼三楼。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951-3066628
5.联系邮箱:xmnm@nxxmqy.com
6.申报所需的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
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