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16:15:48 股吧网页版
立高食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0 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6.60 元/股
(含)调整为 66.1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6.10
元/股(含)调整为 65.90 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1,813,7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以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市
后公司总股本 169,340,232 股为依据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8.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493,954.1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方式、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