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103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1、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非独立董事:唐兵先生、刘超先生、蔡立君先生
独立董事:陈晓东先生、王六顺先生、文兵荣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沙宏志 王六顺、唐兵
审计委员会 文兵荣 王六顺、刘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晓东 文兵荣、蔡立君
提名委员会 王六顺 陈晓东、沙宏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文兵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沙汉文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邓逸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婕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沙宏志先生
副总经理:唐兵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立君先生
财务负责人:蔡立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杨伟婷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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