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2023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祥源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41 号),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 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456,000,000.00 元,已由主承
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16,764.15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3,983,2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5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424.42 28,968.58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4,110.17 3,829.74
补充流动资金 12,600.00 12,600.00
合计 54,134.59 45,398.32
注1:以上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其中“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孙公司广德快尔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2:以上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已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披露购买产品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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