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我公司”)作为湖北祥
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对祥源新材进行
了定期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祥源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露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志强 联系电话:0755-82707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露、韩志强、余宇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现行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决议等;
(3)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公司制度执行情况,了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变动情况;
(4)了解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5)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从事同业竞争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是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是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
(2)了解内审部门建设及运作情况;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是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是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是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是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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