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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21:43:06 股吧网页版
志特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回避情况:董事高渭泉先生、温玲女士、郭凤霞女士、李润文先生为激励对象或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回避情况:董事高渭泉先生、温玲女士、郭凤霞女士、李润文先生为激励对象或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回避情况:董事高渭泉先生、温玲女士、郭凤霞女士、李润文先生为激励对象或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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