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谢泓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谢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谢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谢泓,中国共产党党员,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创始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经济观察报》专栏作者,现任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2023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谢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征集主张
1、征集人投票意向: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征集人投票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7 月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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