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创投”)、海南欣胜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欣胜”)共同出资成立广东粤科胜华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目标企业主要从事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业务,目标企业计划总认缴出资金额为 3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粤科创投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
海南欣胜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2300 万元。上述相关投资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在广东
省江门市签订。
本次交易共同投资方海南欣胜是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云峰、高级管理人员邓艳群担任有限事务合伙人之一的合伙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云峰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企业名称:海南欣胜辉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50HAY50
3.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4.经营期限: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5.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旭龙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吉浦路4号院内4号楼1109室
8.合伙企业出资额:2410 万元人民币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海南欣胜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云峰、高级管理人员邓艳群出资比例均为 8.3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海南欣胜设立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未实际经营,暂无财务数据。
12.出资结构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刘旭龙 110 万元 4.56% 普通合伙人
陈云峰 200 万元 8.30% 有限合伙人
邓艳群 200 万元 8.30% 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 1900 万元 78.84%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410 万元 100.00%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粤科胜华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E5W1N00R
3.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4.经营期限: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31 年 11 月 20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温瑞昕)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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