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4-095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永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8人,代表股份80,266,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1,8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9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8,428,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31,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3%;反对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贾建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朱锐、何盛桐
3、律师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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