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公司的套保策略非常成功,2024年半年度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合计实现盈利54亿元。想问下公司参考《自律监管指引》第58条,“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是否应当进行临时披露。感谢解答。
金龙鱼:
您好!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未有需要进行临时披露的事项。谢谢!
您好!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未有需要进行临时披露的事项。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0-09 16: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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