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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8 18:56:47 股吧网页版
金龙鱼:关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4-065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海嘉里”)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与控股股东 Wilmar Distribution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豐益
營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益香港”)、Wilmar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丰益国际”)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本次协议修订”),关联董事 KuokKhoonHong(郭孔丰)、PuaSeckGuan(潘锡源)、穆彦魁、TongShao Ming(唐绍明)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修订的具体内容

(一)修订前

在公司上市准备阶段,公司与控股股东丰益香港和丰益国际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以及《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约定公司独占中国境内市场,丰益国际专注于中国境外市场,丰益国际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向中国境内任何客户销售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产品均应先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销售给最终客户;公司向中国境外任何客户销售与丰益国际存在同业竞争的产品均应首先销售给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再由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给最终客户。

同时,控股股东丰益香港和丰益国际承诺: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丰益香港和丰益国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所经营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经营的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在中国境内市场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中国境外市场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丰益香港和丰益国际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即公司)从事的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不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持股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向发行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2 年 3 月,为了维持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公司与丰益香港、丰益国际
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向中国境外任何客户销售与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产品均应首先销售给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再由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销售给最终客户。此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公司可以通过丰益国际的参股公司向境外销售公司产品的约定。

2024 年 4 月,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合作,公司与丰益香港、
丰益国际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约定公司专注中国境内以及中亚五国(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市场,丰益国际主要负责中国境内以及中亚五国以外市场;公司向中国境内及中亚五国以外客户的销售应排他性的通过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丰益香港、丰益国际追加关于在中亚五国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修订后

鉴于公司拟增加港澳地区市场业务,为进一步规避同业竞争风险,需对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做必要调整,且控股股东丰益香港和丰益国际需要就公司扩大的业务区域追加相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即:

1、在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增加公司的业务区域为中国境内、港澳地区及中
国境内以及中亚五国以外地区市场”扩增为“公司负责中国境内市场、港澳地区市场及中亚五国市场,丰益国际负责中国境内、港澳地区及中亚五国以外地区市场”;

2、在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增加公司的销售区域为中国境内、港澳地区及中亚五国,从目前约定的“公司向中国境内及中亚五国以外地区的客户的销售应排他性的通过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调整为“公司向中国境内、港澳地区及中亚五国以外地区的客户的销售应排他性的通过丰益国际或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

3、丰益香港追加关于在港澳地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从目前约定的“在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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