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的汇率、利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汇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公司开展签出商品期权或构成净签出商品期权的组合业务(以下简称“商品期权业务”),主要是利用专业期货队伍、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流程制度以及针对期现市场完整、健全的分析执行能力,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收盘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808亿元人民币。
公司上述额度在2025年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
菜粕、大豆、玉米、淀粉、强麦、水稻、白糖、粳米、花生等品种。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原料、产品的产地涉及国内国外,为了保证套期保值更有效、更合理,公司会结合国内商品交易所和国际商品交易所的报价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主要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等粮油的商品交易所。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约,约定公司办理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币种、金额、价格以及期限等,从而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因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分布于境内外,为了保证套期保值更有效、更合理,公司会结合境内外的金融机构报价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
3、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上述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若使用保证金操作,则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权业务
1、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商品期权业务任一交
易日收盘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
公司上述额度在2025年度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权业务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等相关的期权品种,主要包括:玉米、大豆、豆粕、白糖、棕榈油等品种期权。商品期权主要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粮油的商品交易所。
3、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权业务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生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上述商品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以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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