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90,1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3.10元。2023年7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募集资金509,999,993.1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000.00元后合计人民币504,999,993.10元。另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合计1,297,066.22元,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702,926.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0,370.29
上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178.82
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1,797.50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4,000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238.3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0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1,619.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分别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存 存款方式
放金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61179491062 12,505,692.07 活期存款
公司姜堰支行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2602293359 103,673,196.69 活期存款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03060100100075182 5,564.0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