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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7:57:05 股吧网页版
宁波色母: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4-04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色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5户,股份数量为48,118,356股,占总股本的40.098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1日(星期一)。

一 、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616号)同意,宁波色母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由60,000,000股 变更为80,000,000股。

2022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1,902,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851%,无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58,097,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4149%。

二 、 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任卫庆、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润园投资”)、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润园投资”)、董小法、陈芬莉,共计5名股东。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卫庆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④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⑤本人的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2)关于所持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②减持股份的方式

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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